1.孕妇忌用。
2.凡脾胃虚寒,食入难化,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忌服。
3.本品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一周后症状未明显改善,或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便溏者应去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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