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3.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管炎、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剂量使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