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专家对生物农药的定义都有不同的见解,归纳为6种。
①生物农药是由生物产生的具有农药生物活性的化学品,和具有农药生物作用作为农药应用的活性物体(沈寅初,2002年);
②生物农药是可用来防除病、虫、草等有害生物的物体本身及源于生物,并可作为“农药”的生物活性物质,更要在生产、加工、使用及对环境的安全性等方面符合有关“农药”的法规(张兴,2002年);
③生物农药是指用来防治病虫草害等有害生物的生物活体及其代谢产物和转基因产物,并可以制成商品上市流通的生物源制剂,包括微生物源
(细菌、病毒、真菌及其次级代谢产物农用抗生素)、植物源、动物源和抗病虫草害的转基因植物等(朱昌雄,2002年);
④生物源农药即利用生物资源开发的农药,狭义上指直接利用生物产生的天然活性物质或生物活体作为农药(徐伟松,2002年);
⑤生物农药系指含非人工合成、具有杀虫杀菌或抗病能力的生物活性物质或生物制剂,包括生物杀虫剂、杀菌剂、农用抗生素、生态农药等(林敏,2003年);
⑥生物农药是指利用生物资源开发的农药;根据其来源大致可分为植物农药、微生物农药和抗生素等(顾宝根,2000年)。
根据上述专家对生物农药的定义,可以看出农用抗生素应当属于生物农药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