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
5.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
7.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
8.若使用中出现刺痛,皮肤潮红加重,暂停使用。
9.带下量多用药7天、湿疹及体股癣用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严格按说明书要求使用,不可随意提高浓度;外阴、肛门等处勿直接用原液涂擦。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