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较多见的为给药局部皮肤不良反应,如瘙痒、灼热、紧缩、脱屑、丘疹等,发生率约为19.4%,但局部不良反应大多较轻微,一般可以耐受,无须处理或稍作处理,约在出现1-2周后自行消失。
2.全身不良反应明显少于口服途径给药(20.3%),主要为肝功能异常和白细胞减少,发生率无为1.4%(1/72)。口服给药发生的其它全身性不良反应未见发生。
应注意约有10%的甲状腺机能亢进病人在未进行治疗时,其白细胞数即偏低(白细胞计数低于4000/mm3),这通常与粒细胞减少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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