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分 取本品1g精密称定,加水2ml,加热溶解后,置水浴上蒸干,使厚度不超过2-3mm,照水分测定法(附录Ⅸ H烘干法)测定,应不得过15.0%。
总灰分 取本品1g,依法测定(附录Ⅸ K),不得过1.3%。
重金属 取检查总灰分项下的残渣,依法检查(附录Ⅸ E第二法),不得过百万分之三十。
砷盐 取本品2g,加氢氧化钙1g,混合,加水少量,搅匀,干燥后,先用小火烧灼使炭化,再在500-600℃炽灼使完全灰化,放冷,加盐酸3ml与水适量使溶解或30ml,分取溶液10ml,加盐酸4ml与水14ml,依法检查(附录Ⅸ F),含砷量不得过百万分之三。
其他 应符合胶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附录Ⅰ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