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述人员应在就诊后医生指导下使用:
(1)眼疼痛剧烈者;
(2)曾因眼药引起过敏者。
2.使用时需注意的事项:
(1)用于小儿时,需在保护者的监督指导下使用;
(2)如果发现本品出现浑浊,则不要使用;
(3)不得做软隐形眼镜的安装液或安装隐形眼镜时使用;
(4)本品只用于滴眼。
3.使用时或使用后应注意的事项:
(1)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的眼出血、瘙痒、肿胀等过敏症状时,需终止使用,并到医院就诊;
(2)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要终止使用,并到医院就诊。
4.保管及注意事项:
(1)保管于小儿手拿不到的场所;
(2)避免阳光直射,密闭盖子,尽可能放在阴凉处保存;
(3)为防止污染,应尽量不与别人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