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可根据临床医疗需要,短期使用聚维酮碘,但社会公众自行购买使用时,必须执行“孕妇禁用”。聚维酮碘“孕妇禁用”依据:
1、美国《临床药物大典》阴道内用聚维酮碘可增加血清碘浓度,因此在妊娠期不能反复使用,以免胎儿或新生儿出现甲状腺肿及甲状腺机能降低。
2、《中国药典》(2005版)正常个体外用聚维酮碘很少被吸收,但可通过阴道黏膜吸收,并在哺乳期妇女的乳汁中浓缩,乳汁中的浓度比母体血清浓度高8倍。对妊娠妇女和新生儿大面积使用时应谨慎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3、烧伤面积在20%以上或肾衰者不宜用此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