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得理多(卡马西平片)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嗜睡、乏力、恶心、呕吐、偶有粒细胞减少、可逆性血小板减少,甚至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和中毒性肝炎等,故在治疗开始(尤其是第1个月内)应定期检查血象。
2.偶有过敏反应。据报道有2例曾发生严重过敏反应,1例为大??性表皮坏死性松解型药疹,另1例为重型多形性红斑型药疹。需立即停药,并积极进行抗过敏治疗。
3.可致甲状腺功能减退。
4.大剂量时,可引起房室传导阻滞,应控制剂量。
5.心、肝、肾功能不全者及初孕妇、授乳期妇女忌用,青光眼、心血管严重疾患及老年病人慎用。
6.长期应用需定期检查血象、肝功能及尿常规。
7.有病例报告,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粒细胞缺乏与本药有关。粒细胞缺乏症发生率平均每年每百万人中为4.7例,再生障碍性贫血平均每年每百万人中为2例。
短暂或持续的血小板及白细胞计数减少偶见或常见于本药治疗中,但大多数是一过性的,未必是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粒细胞缺乏症。在服用本药前,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包括血小板计数,可能的话检测网状细胞和血浆铁,以此作为参考基线。虽然对血液学监测的意义有争议,但权威机构仍建议 :在服药的第1个月,每周进行血液学检查 ;此后5个月之内每月检查一次,以后每年2-4次。
8.治疗期间若发现白细胞或血小板明显减少,应严密监护病人,并监测全血红细胞计数,若出现明显的骨髓抑制,应立刻停止服用本药。
若有严重的皮肤反应症状或体征出现(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Lyell综合征),应立刻停止服药。
本药应在医生监督下服用。
对混合型癫痫伴有非典型失神发作的患者尤为小心。因为本药可引发起全身惊厥发作频率的增加。若发作加剧,应停止服用本药。
应告诉病人早期中毒时可能出现的血液学症状和体征,以及皮肤和肝脏反应的症状。若有如下反应,如发热、咽喉痛、皮疹、口腔溃疡、易青肿、瘀斑或紫癜发生,病人应立刻告诉医生。
9.有心脏病、肝病和肾病史、对其它药物有血液学不良反应史、或已中断本药疗程者,应权衡利弊后才可开处方,并严密监护病人。
服用卡马西平前应检查肝功能,服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特别是对有肝病史者和老年患者。服药期间若发生肝功能损害加剧或活动性肝病,立刻停服本药。建议在服药前及服药期间应定期进行完整的尿液分析和BUN检查。
轻度皮肤反应,如斑点或斑丘疹,这种应通常是一过性且是无害的,在减少剂量或按规定继续服药后几天或几周内自行消失。但仍需进行严密监护病人。
本药有轻度的抗胆碱能作用,治疗期间眼压升高的患者,应在严密监护下治疗。
本药可激活潜在性精神病发作,对老年患者可引起神志不清或激越。
极个别的病例报告,有发生男性生殖力损害或精子生成异常,但是否与本药有关,尚未定论。
有报告说,使用口服避孕药的妇女发生突破性出血,因此本药可能会影响口服避孕药的可靠性。
虽然卡马西平剂量与血药浓度之间、血药浓度与临床药效或耐受性之间的关系不确切,但是监测血药浓度对下列情况可能会有帮助 :当发作频率突然增加或检查病人是否遵嘱服药 ;妊娠期 ;儿童及青少年服药期间 ;怀疑吸收障碍 ;怀疑合并用药引起的中毒。若需立即停服本药,在换用新的抗癫痫药之前,应使用其它合适的过渡药物(如安定静脉注射或直肠给药 ;苯妥英静脉注射)。
10.对驾驶者或机器操纵者的反应能力的影响 :本药可引起眩晕、嗜睡,影响病人的反应能力,特别是服药初期或剂量调整期。因此,病人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时应小心。
儿童使用要非常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