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4、运动员慎用。
5、如遇变色、结晶、浑浊、异物应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期妇女使用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动物试验有致畸作用,应权衡利弊使用。乳母接受大剂量给药,则不应哺乳,防止药物经乳汁排泄,造成婴儿生长抑制、肾上腺功能抑制等不良反应。
[儿童用药]: 小儿如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须十分慎重,用激素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如确有必要长期使用时,应使用短效或中效制剂,避免使用长效地塞米松制剂,并观察颅内压的变化。
[老年患者用药]:
易产生高血压及糖尿病,老年患者尤其是更年期后的女性使用易加重骨质疏松。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巴比妥类、苯妥因、利福平同服,本品代谢促进作用减弱。
2.与水杨酸类药合用,增加其毒性。
3.可减弱抗凝血剂、口服降糖药作用,应调整剂量。
[禁 忌]: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死、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
[药物过量]:可引起类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综合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