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忌生冷油腻食物。
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该品宜用温开水送服。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对该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该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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