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物实验证明本品可致畸胎。在用药期间应每日测量基础体温,以监测患者的排卵与受孕,一旦受孕立即停药。
2.多囊卵巢综合征慎用。
3.用药期间按需进行下列测定:
①促排卵激素(FSH)及促黄体生成激素(LH);
②长期用药者测定血浆内24-去氢胆固醇含量,查明用药对胆固醇合成有无影响;
③血浆内的皮质激素传递蛋白含量;
④血清甲状腺素含量;
⑤性激素结合球蛋白含量;
⑥磺溴酞钠(BSP)肝功能实验;
⑦甲状腺素结合球蛋白含量(可能增多)。
4.用药期间须注意检查:每一疗程开始前须正确估计卵巢大小;每天测量基础体温,必要时测定雌激素及血清孕酮水平;测尿内孕二醇含量,判断有无排卵;治疗前须测定肝功能,治疗1年以上者,须进行眼底及裂隙灯检查;用药中若出现视力障碍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检查。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实验有致畸作用和胎儿毒性,孕妇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