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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依据-妇产科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依据是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需要了解的知识点,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整理了相关资料,便于各位同学复习备考,顺利通过考试!

1、病史有糖尿病家族史、患病史。特别是不明原因的死胎、死产、巨大儿、畸形儿、新生儿死亡等分娩史。

2、临床表现妊娠期有“三多”症状,即多饮、多食、多尿或反复发作的外阴阴道念珠菌感染症状或体征。孕妇体重>90kg,本次妊娠伴有羊水过多或巨大胎儿者应警惕糖尿病。

3、实验室检查

(1)尿糖测定:尿糖阳性者应除外妊娠期生理性糖尿。需做空腹血糖及糖耐量试验确诊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2)糖筛查:孕妇应在妊娠24~28周左右进行糖筛查,将50g葡萄糖粉溶于200ml水中,5分钟内服完,从开始服糖水时计时间,1小时抽静脉血测血糖值,若≥7.8nanol几(140州d1)为50g葡萄糖筛查阳性,应进一步做口服糖耐量试验。

(3)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糖筛查阳性者,行75g糖耐量试验。禁食12小时后,口服葡萄糖75g.测空腹血糖及服糖后l小时、2小时、3小时四个时点血糖,正常值为5.6、10.5、9 2、8 0am~b,L,即100、190、165、1451r∥dl.若其中有任何两点超过正常值。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屎病。仅一点高于正常值,诊断为糖耐量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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