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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基本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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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式/类型

1.药物作用:是指药物与机体细胞间的初始作用,是动因,是分子反应机制。

2.药物效应(宏观):是药物引起机体器官原有机能的改变,指药物作用的结果。

二者稍有区别。如阿托品对眼的作用是阻M-R,而其效应则是扩瞳。

(二)药物作用的方式

按药物作用部位分:

1.局部作用:药物被吸收入血液前在用药部位直接产生作用。

2.吸收作用:药物被吸收入血循环后分布到机体各部位而产生的作用,也称为吸收作用。

(三)对因治疗和对症治疗

按用药目的分:

1.对因治疗(治本):消除致病因子,如P-G治疗脑膜炎

2.对症治疗(治标):减轻或消除疾病症状,如吗啡镇痛,阿斯匹林解热。

(四)原发作用和继发作用

从药物作用先后分:

原发(直接)作用:指药物被吸收后对机体首先产生的作用。

继发(间接)作用:通过神经反射或体液调节机制引起远隔器官功能改变。

(五)药物的作用性质

1.调节功能:调整机体原有生理生化功能水平。

兴奋(亢进)/抑制(麻痹)

2.抗病原体及抗肿瘤:杀灭或抑制病原体和抑瘤,达到治疗目的作用。

3.补充不足(补充治疗):补充机体某些物质如维生素、激素、微量元素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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