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主治医师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互动交流
首页 > 妇产科主治医师 > 考试科目 > 正文

妇产科医师资格取得方式

  妇产科医师资格取得方式:

  (一)妇产科卫生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自2003年度起,妇产科卫生技术资格考试按报考专业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应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该专业全部科目的考试。

  凡列入全国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不再组织初、中级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考试。

  (二)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即取得初级资格。

  (三)高级妇产科卫生技术资格拟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无忧实验班-妇产科主治医师

报名/考试不过 按协议重学

1780

查看详情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