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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关于召开杭州市乡村医生培训工作会议的通知

杭卫科[2006]14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乡村医生培训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06]72号)和省乡村医生培训学校《关于乡村医生执业培训报名及教材订购的通知》(浙乡医[2006]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乡村医生培训工作,经研究,决定于6月7日下午在杭州召开乡村医生培训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6年6月7日(星期三)下午2:00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杭州市卫生局六楼会议室

  三、参加对象:

  (一)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科教(医教)科科长或具体负责乡村医生培训工作的管理干部1人;

  (二)拟申报乡村医生培训教学辅导站的教学单位领导1人。

  四、会议内容:

  (一)传达浙江省乡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和省乡村医生培训会议精神;

  (二)布置杭州市乡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和乡村医生培训招生工作;

  (三)听取拟申报乡村医生培训教学辅导站单位领导的汇报。

  请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安排好参会人员,并通知拟申报教学辅导站的有关领导做好准备,届时准时参加会议。

  附件:杭州市乡村医生培训教学辅导站申报条件

  二○○六年六月五日

  附件:杭州市乡村医生培训教学辅导站申报条件

  1、重视乡村医生培训工作,成立乡村医生培训组织机构,有一名校级领导具体分管培训工作,培训的职能科室明确,并有专人负责;

  2、具备面授培训的教学场地和用于教学工作的电脑、投影仪等多媒体设备;

  3、具有较强的师资力量,能满足面授教学的师资要求;

  4、具备面授培训学员食、宿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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