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站服务能力建设意见的通知,省级财政每年将至少拿出1.6亿元,补贴省内经济欠发达的14个地级市及江门恩平市的村卫生站,每个行政村每年补贴1万元。
据报道,在昨日召开的有关落实村卫生站医生财政补贴的会议上,广东省副省长雷于蓝提出,目前广东的农村卫生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农村中有病未就诊,“小病拖、大病扛”,因病致贫、返贫等现象仍有存在。以往农村卫生站的建设也显得不平衡,条件好、人口集中的地方往往出现“一村多站”;而偏远、落后的村,则是“多村一站”。
通知要求,到2007年底,全省每个行政村(乡镇卫生院所在地除外)应设置一个卫生站,配备合格的医务人员,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农民健康档案,使农民群众有病及时看、小病及时治。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同时,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每年对14个经济欠发达的地级市及江门恩平市的村医予以补贴,每个行政村每年补贴1万元,采取直接支付的方式,补贴到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生或执业医生手中。
雷于蓝表示,补助村医,有利于更合理地收费,从而有效减轻农民看病负担。据悉,省内现有村级医疗点2.3万多个,其中需要享受省财政补贴的有1.6万多个行政村。这意味着,省财政每年至少要拿出1.6亿元补贴村医,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形成财政预算的固定支出,这在全国还是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