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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医待遇低影响农村医卫网“网底”安全

  农工党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刘晓峰八日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作大会发言时指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起重要作用的村医门诊量大、待遇差、收入低,生存压力日益加大、队伍不稳定,已经成为影响和制约农村卫生工作科学发展的瓶颈。希望各级政府、社会各界给予高度重视,共谋良策。

  刘晓峰表示,在对农村村医的调查中发现了很多新老问题:

  ——没有从国家制度和法律层面上明确村医的待遇。“乡村医生”与“民办教师”有着截然不同的身份和命运。民办教师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已转为公办,普遍享有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和保险待遇,而村医则长期处于被边缘化的状态。

  ——村医业务量大,收入低,政府财政补贴不到位。调查表明,村医承担了农民门诊就诊量逾百分之五十三。但百分之八十八点八的村医平均月业务收入低于一千元人民币,其中百分之四十五点二二的村医平均月业务收入低于五百元,百分之十五点三九的村医月业务收入低于二百元。虽然多数地方有“乡村医生补贴政策”,但县级财政分担部分多难以落实。另外,部分地区补贴水平偏低,如山西每人每月只有六十元,广西的规定是每人每月不低于三十元的标准。

  ——缺乏适宜而有效的村医养老保险制度。调查显示仅有百分之二点五四的村医有养老保险。尽管有些地区正在积极探讨建立制度,但在实际运作中缺乏规范与指导、政策落实不畅、保障水平较低、个人缴费负担过重,收效甚微。

  刘晓峰在发言中强调,要保证八亿农民人人公平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的“网底”不能破,百万村医队伍不能垮。

  为此,刘晓峰代表农工党中央提出建议:

  一、尽快研究解决村医基本待遇问题。由卫生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全国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及政府补助标准”。

  二、加快建立村医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财政部、卫生部等部门共同研究,做好村医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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