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卫中〔2007〕1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经济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
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关于实施2007年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的通知》(苏中医政〔2007〕31号)文件精神,今年继续开展江苏省2007年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通过项目实施,使在岗无学历的以中医药知识与技能为主及应用中西医两法的乡村医生接受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获得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资格,并通过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2007年在全市遴选130名4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的在岗无学历的、以中医药知识与技能为主及应用中西医两法的乡村医生,开展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名额比去年增加一倍)。
二、报名程序:
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于2007年7月6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向所在县(市、区)卫生局、经济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报名,详细填写《江苏省2007年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报名登记表》。由县(市、区)卫生局审定后报市卫生局和市教育局。
三、入学考试:
按照初中文化程度和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基本知识以及农村常用诊疗技术的要求命题,全部采用单项选择题(A型单选题),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考试时间暂定7月中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待定,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四、学习形式:
我市学生全部在连云港中药学校学习。学习实行弹性学制,学制3年,采取半脱产形式,允许学员分阶段完成学业。学员修满规定课程和学分后,由承办学校颁发经省卫生厅验印的普通中专毕业证书。
五、学习费用:
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所需费用除学生个人负担部分费用外,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其中:属于国家级项目的,中央财政按0.2万元/人的补助标准予以补助,省级财政按1:1配套补助经费,学生所在县(市)级财政可适当补助;属于省级项目计划的,省级财政按0.4万元/人的补助标准予以补助,学生所在县(市)级财政可适当补助。对无法取得学历的学员,原则上应由个人承担全部学习费用。
各地要对被录取者的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书等进行严格复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并对当事者通报批评。
由于时间较紧,请各县(市)区卫生局抓紧通知到乡村医生。7月6日报名截止,7月10日前将《江苏省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报名登记表》、《江苏省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报名汇总表》、考生照片、身份证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送我局中医处。
(报名表到各县(市)区卫生局领取。)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