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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关于做好全市2010年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临沂高新技术开发区、临沂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区社会发展(社会服务、卫生)局:

  自我市贯彻实施《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组织参加全省第一次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以来,各县区依法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与管理,乡村医生执业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随着各县区村卫生室一体化建设的加强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部分县区出现乡村医生短缺,急需补充一批具有合法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进入乡村医生队伍。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暂行)》和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鲁卫农卫发〔2010〕1号)的有关规定,省厅确定于近期再组织一次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的人员可按规定程序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结合上级要求和我市实际,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拟报名参加2010年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2003年8月5日以前从事乡村医生工作,且已取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但因故未参加2004年、2008年全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考试或考试不合格,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

  二、2003年8月5日以前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未取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但目前实际在岗执业,在2004年4月26日前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或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三、2009年9月30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大专医学专业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岁;且实际已在乡村医生岗位上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由本乡镇卫生院和县区卫生局出具从业一年以上证明及同意报考证明。

  已参加2004年、2008年全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考试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及已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从业人员不再参加本次考试。

  二、报名程序

  一、个人报名: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社发局)设立报名点,拟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可在拟申请执业村卫生室所在的乡镇卫生院、县区卫生局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有关毕业证书、身份证明及在岗或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并填写一式两份《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报名截止日期为2010年3月10日。

  二、资格审查:乡镇卫生院、县区卫生局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并汇总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填写《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以Excel电子表及纸质文件两种形式于2010年3月15日前报临沂卫生学校教务科,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人员对各县区报名考试人员进行复核、汇总并上报省厅。

  三、领取准考证:经市卫生局审核、省卫生厅批准后,各县区卫生局统一到临沂卫生学校领取本县区准考证,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2010年4月25日前到报名的县区卫生局领取准考证。准考证由市卫生局按规定样式统一制作下发,并加盖市卫生局公章。本人领取准考证时,缴纳报名及考试费用(待定)。

  三、考务工作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综合、临床实践综合、中医药学基础与临床、预防保健综合、卫生政策与法规5门。考试范围参照《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考试考核大纲(试行)》或《乡村医生岗位培训教材》。

  2、命题及阅卷。考试由省卫生厅统一命题,并印刷发放试卷。答题形式为单项选择及多项选择题填涂计算机答题卡,考生自备2B铅笔及橡皮。考试过程中,省厅向各考点派出巡考员。考试结束后收回答题卡进行封闭式计算机阅卷。考试成绩及分数线于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公布。

  3、考点及考场设置。

  (1)考点设置:考点以市为单位集中设立在临沂卫校。在考点设立考务、保卫、医疗等小组,为考生就餐和休息提供方便。

  (2)考场设置:考点内根据考生人数设若干考场,每个标准考场安排考生30人,考生座位单人、单桌、单行排列。

  (3)考务人员:每个考点设主考1名,每个考场配备2名监考员,考场外设2名以上巡考员。

  (4)考试时间:全省统一考试时间拟定在2010年5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乡村医生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等工作,要把考试的报名条件及时间安排等在本辖区范围内向社会公布,特别是对2003年8月5日以前从事乡村医生工作,但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要由乡镇卫生院通知到每一个人,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报名考试。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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