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卫生院(分院):
现将《芜湖县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津贴补助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汇总于12月28日前上报县卫生局防保科(联系人:张文乐,联系电话:8829500,传真电话:8810947)。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日
抄:市卫生局,县政府办,各镇人民政府
芜湖县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津贴补助考核办法
根据安徽省卫生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津贴补助实施办法》(皖卫农〔2007〕6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芜湖县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津贴补助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考核、注重社会效益和群众满意度的原则,促进公共卫生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二、考核目的
逐步健全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合作医疗服务、健康教育、妇幼保健、慢性病人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环境卫生协管等项目,具体指标见村卫生室考核评估表(见附件2)。
四、考核方法
(一)程序
由县卫生局牵头,成立由医疗护理、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血防、新农合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县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考评专家组(见附件1),负责指导和监督。由各镇卫生院(分院)依据考核标准,通过日常检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方式,每年12月份组织一次集中考核,对完成公共卫生服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汇总考核成绩(见附件3)上报县考评专家组。县卫生局不定期对村卫生室进行检查,年终对各镇卫生院(分院)考核结果进行抽查核实。
(二)方法
1、查阅资料、文件。查阅村卫生室的相关报表、工作记录、处方、门诊登记等。
2、现场检查。查看村卫生室的设备、药品等情况。
3、走访群众。调查不少于20户农民,并发放调查表,了解群众对村卫生室服务的满意度。
4、计算绩效值。按照《芜湖县村卫生室考核评分表(暂行)》评分并计算分值,考核总分为100分。
五、补助办法
(一)补助金额
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村卫生室全额发放补助(1200元/年/室);考核成绩在60-79分的每少一分扣补助津贴1%;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的,将责令整改,按时完成整改的可发放70%的补助,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取消补助发放。扣除的补助费用作为考核成绩优秀卫生室的奖励。
(二)补助方法
每年年终根据各镇卫生院(分院)上报的考核情况,县卫生局将资金直接划入各镇卫生院(分院)银行帐户。各镇卫生院(分院)根据考评结果以村卫生室为单位造册,村卫生室负责人签名一次性领取。
村卫生室内部公共卫生服务津贴发放由村卫生室负责人根据各村医承担公共卫生工作数量和质量情况自行分配,并将发放结果上报卫生院(分院)备案。
附:1、芜湖县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考评专家组
2、芜湖县村卫生室考核评分表(暂行)
3、芜湖县村卫生室考核得分汇总表
附: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