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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关于做好2010年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镇卫生院(站):

  省卫生厅将于2010年5月再次组织一次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的人员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为做好乡村医生培训考试有关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拟报名参加2010年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人员,必须选择一处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村卫生室作为拟聘用单位,经该村卫生室、镇卫生院审核,并报县卫生局同意。

  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2003年8月5日以前从事乡村医生工作,但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

  1、2003年8月5日以前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但因故未参加2004年和2008年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考试考核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2、2003年8月5日以前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未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但实际在乡村医生岗位上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人员,并在2004年4月26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2)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且期间中断执业不满2年的。

  (二)2009年9月30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大专临床医学专业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岁。

  二、报名程序

  (一)个人报名:各镇卫生院(站)设立报名点,负责通知拟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携带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④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出具的从业证明(见附件2);⑤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乡村医生证的人员应同时提供乡村医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⑥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以上材料须装入文件袋,经镇卫生院审查后,须于2010年3月5日前上报县卫生局进行初审,逾期不再受理。

  (二)组织培训:经市、县卫生局初审并报省卫生厅审核合格的,由县卫生局于2010年4月1日—4月20日期间,组织复审合格人员进行培训,培训采取现场集中培训与网上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130学时。

  (三)收费标准:对每位审核合格的乡村医生收取培训考试费390元,资料费50元,以上费用由县卫生局初审时一并收取。

  (四)领取准考证:培训结束后,县卫生局于2010年4月26日前到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准考证由市卫生局按规定样式统一制作,并加盖市卫生局公章。

  三、考务工作

  考试由省卫生厅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综合、临床实践综合、中医药学基础与临床、预防保健综合、卫生政策与法规5门。市卫生局集中设立考点,答题形式为单项选择及多项选择题填涂计算机答题卡,考生自备钢笔(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考试结束后由省卫生厅进行封闭式计算机阅卷。全省统一考试时间拟定在2010年5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乡村医生考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社会稳定工作,事关每个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要认真做好通知及报名工作,特别是对2003年8月5日以前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人员要通知到人,并保存通知记录,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报名考试。

  五、未尽事宜,咨询县卫生局业务科6961554

  2010年2月22日

  附件: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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