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吉林卫生学校:
为加强农村在岗中医药人才培养,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水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将“乡村医生中医中专学历教育项目”列为“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要求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09年乡村医生中医中专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吉中医药发[2009]28号)精神,继续开展2009年乡村医生中医中专学历教育工作,招生计划纳入省教育厅全省及市、州普通中专招生计划。
一、项目目标
通过开展乡医中医中专学历教育工作,使一定数量的在岗无学历的以中医药(民族医药)知识与技能为主及应用中西两法的乡村医生接受学历教育。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获得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资格,成为能够处理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胜任一般医疗服务和农村预防保健工作的中医药人才。
二、项目范围
培训对象为4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乡村医生资格的在岗无学历的以中医药(民族医药)知识与技能为主及应用中西两法的乡村医生。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学员到单位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报名,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乡村医生证书原件、复印件
4、蓝底二寸彩色照片四张
5、《吉林省乡村医生中医中专学历教育申报审批表》(从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下载)一式四份。
(二)县(市)、区卫生局负责审核乡村医生报名资格初审,并于6月25日前将报名材料报市卫生局医政处。全地区报名名额为30人,额满为止。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项目组织实施、教学及培养形式、招生及报名办法、毕业生待遇及证书发放均按照2004、2005年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吉教规划字[2004]34号及吉教规划字[2005]37号文件执行。
(二)项目承办单位为吉林卫生学校(永吉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三)2009年乡村医生中医中专学历教育学制两年,自2009年开始,到2010年结束。教学形式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年全日制脱产学习,第二年由市卫生局安排临床实践。
(四)市卫生局负责本地区中医中专学历教育的监督管理工作。医学 教育/网搜集整理
(五)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的总体实施和宏观管理,组织专家对乡医中医中专学历教育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对学历教育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六)专项资金经费由省中医药管理局按照招生培训工作开展的进程统一下拨,免费提供教材,按照招生计划人数,拟补助学生学费1700元/人。入学时学员需个人缴纳学费1000元/人。
五、工作要求
(一)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执行,加强经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承办单位要按照教学大纲认真开展教学工作。妥善保存学员录取审批表、教学计划、考试记录、毕业生名册及其他教学资料,建立档案,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和学员管理,确保培养质量。
(三)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积极组织乡村医生参加本项目,要严把报名审核关,及时报送报名材料。
联系人:成荣梅
联系电话:2049376
附件:吉林省乡村医生中医中专学历教育申报审批表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吉林省乡村医生中医中专学历教育申报审批表
市 县(市、区) 乡 村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从医工作年限 | |||||
申报学校 | 申报专业 | |||||||
原培训学校 学籍确认 | 盖章 经办人:负责人:年月日 | |||||||
县(市、区)卫生局审核意见 | 盖章 经办人:负责人:年月日 | |||||||
市、州卫生局审定意见 | 盖章 经办人:负责人: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