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加强我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意见》(国卫基层发〔2020〕11号)精神,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工作,省、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加强监督管理。
二、对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实行电子化执业注册管理,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建立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三、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村卫生室,其乡村医生岗位可统筹纳入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岗位:
(一)由乡镇卫生院派驻医务人员的村卫生室;
(二)服务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确定需要增加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
(三)现有乡村医生达到离任年龄即将离任的村卫生室;
(四)其他情形下,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确定需要增加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
四、统筹乡村医生岗位需求时,应优先满足偏远地区实际需要,引导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偏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服务。
五、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需求,原则上应于每年6月底前确定当年度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岗位计划,在县级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岗位需求信息,并由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汇总,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六、符合下列条件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可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何不良记录;
(二)符合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健康(体检)要求;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四)志愿扎根在村卫生室从事医疗卫生服务。
七、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原则上应于每年7月底前组织开展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申请,并提交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个人简历、体检证明等资料。
八、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原则上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员资料的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对不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或者未通过综合考核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对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且通过综合考核的,确定为拟注册人员。
九、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将拟注册人员信息,在县级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毕业院校、学历学位与专业、拟执业注册村卫生室名称等。
十、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执业注册的人员,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准予执业注册,录入“湖南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系统”,颁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执业注册的问题查实后,不予注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注册,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注册。
十一、从事乡村医生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上岗前,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原则上应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为期1周的集中培训,帮助其了解、掌握乡村医生执业规则和特点、医疗质量与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
十二、从事乡村医生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上岗后,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持续指导和监督其日常执业活动,组织其到当地乡镇卫生院进行6个月以上的跟班学习、技能培训和业务进修等,不断提高其综合能力和实践技能。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十三、从 事乡村医生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参加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被聘用后,乡镇卫生院依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十四、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待遇,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不断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关心关爱乡村医生,努力帮助其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十五、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注册成为乡村医生,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监督管理。
本通知自2020年11月19日实施,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