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开展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的通知》(鄂卫函〔2005〕523号)和《湖北省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实施办法》,加快农村卫生人才培养,提高农村卫生队伍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决定开展在职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对象:
招生专业:卫生保健专业,学制二年;
招生对象:取得乡村医生资格并注册的在岗乡村医生(未获得中专及以上学历者)。
二、招生与录取办法:
符合招生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寸照片8张,到所在区卫生局报名,经市卫生局审核合格者予以录取,由武汉市第二卫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学习方式:
以武汉市第二卫生学校为办学单位,各区卫校和部分乡镇卫生院为集中教学点,按照“就近安排、不脱产学习”的原则,采用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制作的“农村基层卫生人员中专学历教育视频教学系统”开展教学和实习。
四、学历与证书发放:
凡取得学籍的学员,完成规定的教学计划且各门考试考核合格者,发给武汉市第二卫生学校卫生保健专业中专毕业证书,学员可凭该毕业证报名参加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五、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2006年5月15日——6月30日,在所在区卫生局报名。
六、开学时间及课程安排:
2006年9月15日开学,开设18门课程,其中考试课程13门,5门考查课程,全部通过后可取得普通中专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