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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5年 邢台全市乡村医生将“能中会西”

  昨日,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市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未来5年,我市乡镇卫生院将全部建立中医科和中药房,98%以上的村卫生室医生“能中会西”。

  《意见》指出,我市将按照国家重点中医医院建设要求,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医疗机构,健全和完善以市、县级中医医院为龙头,涵盖预防、治疗、康复、保健功能完善的中医院服务体系。到2015年,基本完成市级中医医院建设,使其在基础设施、床位编制、医疗设备、人员编制及医疗水平等方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水平;同时,完成3-5所县级重点中医医院建设,达到国家《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此外,对具备条件的县级中医院纳入当地“120”急救网络;选择30-50个重点中医专科(专病)进行重点建设和扶持,打造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疗效显著的中医名科,在全市形成中医药优势明显的专科群。

  未来五年,乡(镇)卫生院要建立中医科和中药房,中医药服务占医药服务的比例达到40%-60%;98%以上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要“能中会西”;县(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要按照国家标准设立中医科,建立中药房,中医病床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能开展中医药服务,并按社区卫生服务标准配备中医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和必备中药。

  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组织筛选一批“简、便、验、廉”的适用技术,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推广。到2013年,使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分别不少于10项和4项。

  今后,我市将健全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康复、食疗药膳、运动调摄等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力争在2013年前每个县市区都建立中医“治未病”示范基地。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兴办中医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中医个体行医或开办诊所,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店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

  《意见》还提出,市、县级中医医院60%以上的西医临床医生要参加中医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力争用3年—5年时间,使乡(镇)卫生院的中医人员都能达到中医中专以上学历;乡村医生中的中医人员全部取得中医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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