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册及新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有关工作已开始,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到辖区镇生院办理相关注册事宜。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5年有效期,拟继续在辖区内村卫生室(所)业的乡村医生均需进行再注册,不包括在村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士以及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个体诊所和其他疗机构中从事医疗服务的人员。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通过各镇卫生书面通知到符合再注册条件的每一个乡村生,乡村医生接到书面通知后必须在书面通书上签字,确认已知晓执业再注册的相关要求,签字确认的书面通知书由县卫生局统一收回、统一管理,以备查实。
符合执业再注册条件的乡村医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请表》,由其所在地镇卫生院收集,报送县卫生局审核。经审核后,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名单在当地镇卫生院、村委会张榜公示不得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乡村医生,将依据程序准予再注册,由县卫生局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不予再注册,并收回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管理系统。
据介绍,乡村医生再注册需要上交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请表》及村委会或村卫生室推荐、镇卫生院审核、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拟继续聘用的有关材料,申请人相关的学历、培训、考核合格和工作年限等方面的证明及相关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桓台县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再注册通知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