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卫办〔2009〕44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
根据《杭州市全科医师和基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试行)》(杭卫发〔2003〕304号)精神和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关于组织2009年浙江省在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市2009年在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
县(市)基层医院(含萧山、余杭),城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报名对象
按《杭州市全科医师和基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执行。
三、培训费用
根据卫生强市和卫生强县全科医师的培训目标,全科医师培训率要达到95%以上,根据我市的培训现状,2009年决定给予参加培训的每位学员补助50%的学费750元(学费1500元/生),补助费用直接汇入杭州师范大学;其余部分的学费由各区、县(市)卫生局和用人单位自行解决;另收教材资料费280元/生。所需交纳费用由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收齐后统一汇入杭州师范大学(户名:杭州师范大学,帐号:065950018000482533,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杭州下沙支行)。
四、报名需交材料
1、《浙江省在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登记表》(贴好照片)(附件1)一份;
2、《2009年浙江省在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汇总表》(附件2);
3、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已取得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的在职执业医师需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以上书面材料请于9月10日前交杭州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分中心(庆春路139号庆联大厦305室,邮编:310003),同时将《报名汇总表》数据发送电子邮件至shanjz@163.com.
请各区、县(市)认真做好本辖区学员的报名工作,并按要求安排好学员的临床实践,确保培训质量。
附件1:浙江省在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登记表.doc
附件2:2009年浙江省在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汇总表.doc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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