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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在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乡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浙卫发〔2006〕113号),加快我市高素质全科医生培养,切实提高我市社区卫生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根据省卫生厅《关于下达浙江省在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十一五”期间免费培训生源计划的通知》(浙卫发〔2007〕146号),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在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经过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达到人事部、卫生部《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全科医学专业主治医师的基本条件,成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骨干。

  二、参加对象

  县级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含厂、校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职执业医师或现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

  三、培训年限

  在职培训四年。

  四、培训方案

  按照浙江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浙江省在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及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申请方案》(〔2007〕004号)执行。

  五、名额分配

  市直5名,越城区5名,诸暨市10名,绍兴县9名,上虞市9名,嵊州市7名,新昌县5名。

  六、培训经费

  有关费用按文件精神,由省卫生厅承担。

  七、申报程序

  由各县(市、区)卫生局确定培训学员后于10月12日前上报绍兴市卫生系统医学教育中心,市直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学员直接报绍兴市卫生系统医学教育中心。申报时需分别填写《浙江省在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登记表》、《浙江省在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汇总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并同时发送《浙江省在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汇总表》电子文档。

  八、联系方式

  绍兴市延安路468号,绍兴市第六人民医院旁,绍兴市卫生系统医学教育中心。

  邮编:312000

  电话:88065551(兼传真),联系人:朱老师

  E-mail:wsyjzx@163.com

  二〇〇七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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