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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常州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通知

  各有关辖区卫生局,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卫生惠民工程实施方案》和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提升社区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培养一支适应社区卫生工作特点、掌握全科医学理论与技能的全科医师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招录2008年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报名条件

  1.热爱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具备高尚职业道德和良好的专业素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现工作于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愿意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医学专业(包括全科医学专业)本科学历的医生。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录方式和名额

  常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报名条件,择优推荐,经所在辖区卫生局汇总审核同意后,推荐上报市卫生局。

  2008年我市拟招收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10-20名,并视生源状况和需求适当调整招录名额。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者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高等医学院校毕业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3.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需提供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填写完整的《常州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份,另附2张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二)报名时间:

  2008年9月20日-2008年10月20日。

  (三)报名地点:

  报名者到所在辖区卫生局医政科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辖市区卫生局汇总审核盖章后递交常州市卫生局科教处(常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11楼1122室),联系人:岳健,联系电话:85682572.

  四、录取方式

  市卫生局对报名学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培训学员并通知所在辖区卫生局、临床和社区培训基地。辖区卫生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学员三方签订培训协议,并递交市卫生局备案。

  五、培训内容

  主要分为全科医学相关理论学习(3个月)、临床科室轮转(26个月)和社区实践(7个月)三个部分。具体培训标准和培训内容按《江苏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试行)》严格执行(详见附件2)。

  六、相关事项

  (一)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满1年,须参加卫生部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两年内未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终止其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解除培训协议。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培训基地对培训学员实施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培训协议;培训任务完成后,参加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的全科医学知识理论和临床实践技能的考试,合格者由省卫生厅颁发《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培训经费、培训期间学员的工资福利和培训考核制度按照《常州市社区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试行)》(常卫科教〔2008〕226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〇〇八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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