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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关于举办第三期全省中医类别全科医师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市卫生局: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的特色和优势,提高社区中医药服务水平,根据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鲁卫中字〔2008〕7号)的要求,我省将于2009年5月10日起举办2009年度第三期全省中医类别全科医师骨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采取脱产培训方式,重点开展中医药预防、养生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临床诊疗等方面的理论、临床和社区实践技能培训。培训内容按照《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规定进行。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培训时间为500学时,其中理论教学300学时,实践教学200学时。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2009年5月10日~8月22日,其中5月10日~6月18日为理论培训;6月28日~8月22日为临床实践和社区实践培训。

  三、培训地点

  理论培训地点:曲阜中医药学校(曲阜市岐黄街2号)。报到地点为曲阜中医药学校成教处(教学楼4层东)。

  临床实践和社区实践地点由各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在各市地临床实践和社区实践基地安排。

  四、培训人员

  各市地根据已报《山东省社区中医类别全科医师骨干培训推荐表》推荐人员,按照《山东省第三期中医类别全科医师骨干培训班名额分配表》(附件1),组织选派人员参加培训。

  五、培训费用

  中医类别全科医师骨干培训补助经费由省级财政补助和市、区(市、县)级财政补助组成。省级补助培训经费主要包括学员培训费、师资培训费、培训教材费、结业统考费和省级管理费等;其他费用,如学员住宿、市区级管理经费等,由市、区(市、县)财政共同承担。省财政补助资金遵循“培训一人,合格一人,提高一人,补助一人”的原则。

  学员入学之初由所在单位向理论培训机构预交培训保证金2000元。经省中医管理局统一考核合格后,省财政按合格人数和培训补助标准将省培训补助经费分别拨至相关培训机构,理论培训机构退还考核合格人员的保证金。不合格者可跟随下一批学员的考核进行补考,补考合格后省财政再给予补助,培训机构退还保证金。补考不合格者,省财政不予补助,培训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六、其它事宜

  1.请各有关市按照分配名额尽快通知学员所在单位,安排学员于5月10日到曲阜中医药学校报到,由曲阜中医药学校安排食宿。

  乘车路线:从火车站或汽车站下车后,乘5路公交车,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到顺河桥十字路口(人民医院西200米)下车,西行300米即到。

  2.理论学习期间,差旅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负责,工资待遇由所在单位照发。

  3.各学员所在单位请于5月10日报到时预交培训保证金2000元。

  4.联系人:陶宪武 吴承峰 曲阜 中医药学校成人教育处

  联系电话:0537-4426337、4489337、13188811249

  赵海军 山东省中医管理局

  联系电话:0531-67876296、67876216

  二○○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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