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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近日启动

  近日,福建省启动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根据《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启动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通知》,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由符合条件的综合医疗机构中有关临床科室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同组成,承担全科医师的临床诊疗思维和社区卫生服务基本技能训练的职责。目前,福建中医学院附属人民医院等五家医疗机构及其协作的福州市台江区苍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十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我省首批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经认可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有权面向社会招收培训对象进行培训。今明两年我省主要培训任务是面向近三年已进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委培对象),培训年限为二年。

  五家医疗机构及其协作的社务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为:福建中医学院附属人民医院(福州市台江区苍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州市鼓楼区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福建中医学院附属第二人民医院(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厦门市第一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中华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中华街道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厦门市第一医院鼓浪屿社区医疗服务中心/鼓浪屿街道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泉州市第一医院(泉州市鲤城区临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泉州市丰泽区丰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漳州市医院(漳州市芗城区东埔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漳州市芗城区通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通知要求,面向“社会人”招收的培训对象、委托培养对象将分别由培训基地医院发给1000元/人/月生活补贴、500元/人/月生活补贴。2009年招收的委培对象在二年培训期间,除原工作单位发给工资、福利外,省财政还将按6000元/人/年的标准补贴培训单位用于授课、带教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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