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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示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基地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

  为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发展,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06〕27号)要求,我办组织专家在书面审核的基础上,对部分省份有关医院申报的全科医学科培训基地进行了实地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遴选出13个全科医学科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基地,现通过网络予以公示。

  请有意见者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反映情况,反馈者应留下联系方式并署名。

  电子邮件地址:kjsjyc@sina.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卫生部科教司教育处

  邮政编码:100044。

  公示时间:2008年5月4日—10日。

  附件: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基地名单(全科医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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