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474号文件《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全国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大型设备应具备“三证”,即《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
卫生部卫计发[1996]第216号《关于加强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1999]卫药字第136号(通知),为规范对全国大型医用设备及使用人员管理,今后使用人员上岗一律都要经过资格考试。1996年起,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已对全国十五种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开始有计划地实施统一培训与考试。
目前已开考的专业为CT、核磁共振(MRI)、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PRK)、彩色多普勒技术(CDFI)、直线加速器(LA)、χ刀、伽玛刀[χ(γ)]的医师、技术员和物理师三类人员参加考试。
根据卫生部计财司的要求,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考试将作为常规工作,每年都要组织实施培训、考试,对已开考试项目每年进行一次全国统一考试,以达到所有大型医用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均持证上岗的要求。
此项工作是在卫生部计财司的委托下,由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和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共同承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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