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医继续医学教育及医师考核工作,推动全市中医药事业进一步发展,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中医适宜技术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做好中医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周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泰卫中发【2009】9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对全市中医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药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并将培训结果与医师考核挂钩,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医药人员的中医药知识和临床业务技能,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二、组织实施
市卫生局成立泰安市中医适宜技术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泰安市中医医院(附件1),本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项目由泰安市中医医院具体承办。
三、具体工作要求
1、培训、考试报名
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单位组织,考生报名须交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用于准考证制作,准考证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单位负责制作发放(具体格式另行通知)。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各单位将考生信息准确录入《2009年中医适宜技术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于2009年6月10日前将报名表及费用报至泰安市中医医院医务部,同时领取教材。
2、费用收取
教材费:45.00元;
辅导、学分证、考务费:20.00元
共计:65.00元/人
3、培训时间、地点
市直、驻泰各医疗机构:2009年8月15—16日
岱岳区(含高新区):2009年8月17—18日
新泰市(含新矿集团):2009年8月20—21日
宁阳县:2009年8月22—23日
东平县:2009年8月24—25日
肥城市(含肥矿集团):2009年8月27—28日
泰山区(含景区):2009年8月29—30日
培训地点由各县市区负责本区域的课堂安排,专家前去授课。
泰山区、岱岳区及驻泰各医疗机构学员在市中医医院门诊四楼会议室参加辅导培训。
4、考试时间、地点
2009年9月5日上午9:00—11:30.
本次考试全市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命题,统一阅卷。各县市区负责安排本地区考场座次,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相应学分;中医医疗机构医师可取得医师考核业务水平测试成绩。
5、联系人:褚万起(8229540、13854806547)。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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