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县(市、区)卫生局:
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为充分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基层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的优势和作用,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基层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项目取得实效,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建立起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有效网络和机制,全面提高农村、社区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专业技术水平,切实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本项目结束后,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我省的11个县级行政区划的县级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100%.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一人掌握不少于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一人掌握不少于3项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医药适宜技术得到广泛应用,中医药在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广大基层人民群众能方便享受到“简、便、验、廉,安全有效”的中医药服务。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太原市尖草坪区、广灵县、太谷县、襄垣县、阳城县、翼城县、新绛县、稷山县、孝义市、定襄县、怀仁县11个县(市、区)。
(二)项目内容
由省卫生厅组织专家进行师资培训,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位进行适宜技术推广。
1.师资培训。由省卫生厅委托山西中医学院成教学院负责为每个项目县进行培训8名县级师资,每人培训30天,至少掌握10项适宜技术及相关教学内容,全省共培训县级师资88人。
(1)培训对象:全省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县师资人员。
(2)培训方式:理论培训。
(3)时间安排:12月18日-12月31日。
各项目县卫生局请于2008年11月30日前将本县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以传真形式报省厅中医管理局。
报到时间:12月17日18时前。
报到地点:省中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会议室(2号教学楼2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卫生厅中医局-侯建树
电话:0351—3580207传真:0351—3580330
中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吴晋
电话:0351-2272041
2.基层推广。由各项目县(市、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县级中医院承担,完成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1人(每人30天,掌握不少于4项适宜技术)、每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1人(每人20天,掌握不少于3项适宜技术)的培训任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适宜技术推广,每个项目县覆盖人数不低于15人;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技术推广,每个项目县覆盖人数不低于155人。
三、项目执行时间
师资培训于2008年12月底完成,各项目县技术推广工作于2009年5月底前完成。
四、项目管理
1.省厅负责全省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在国家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目录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筛选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确定培训基地,组织师资培训。
2.各项目县(市、区)卫生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对被推广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掌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被推广人员年终业绩之一。
3.实行考勤和考核制。被推广人员出勤率达到95%以上,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可以发放60%的补助;考核合格的再发放其余40%的补助。省厅中医局按照国家项目方案的要求,将组织专家对被培训人员进行抽样考核,不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
4.各项目县要加强经费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结束后,各项目县要认真总结工作情况,书面上报省厅中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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