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厅直医疗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我省将在已经开展的5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做法和经验,继续深入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服务能力,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方便、有效、安全的中医药服务,充分发挥“农村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示范省”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局拟于近期再遴选一批面向农村和社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请你市(单位)按要求组织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要求
(一)已经在本地区或更大范围临床推广应用3年以上,效果良好,并经过相对严格的临床评价研究,能够说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适合在基层推广的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
(二)能提供技术临床疗效的情况及临床推广应用效果的证明材料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三)能提供支撑技术安全性、有效性和普适性的相关研究技术操作文本。
(四)由两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书面推荐意见。对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有效性、成熟程度、推广的可行性及应注意的问题进行评价并提出意见。
二、程序和时间
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山东省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书》,各市卫生局审核后于2009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书》纸制材料(一式五份)和电子版报送我局(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医疗单位直接报我局)。
三、联系人:牛晖、赵海军
联系电话:0531—67876177、67876296
电子信箱:zh6296@163.com
二○○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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