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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上海市卫生局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研究项目招标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复旦大学、交通大学、各医科大学及附属医院、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为加强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我局自2005年起在全市遴选7项中医药特色适宜技术进行社区推广。通过各单位的积极努力,各项适宜技术受到社区医务人员和群众的欢迎,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为进一步做好此工作,今年我局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对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研究项目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市各级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医教研机构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均可组织有良好前期研究基础,中医特色明显,疗效突出,简便验廉,有利于临床使用推广的项目申报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凡承担2002年及以后,我局及以上级别课题,其研究期限已满,应鉴定验收而未经批准延期,累计在三项及以上的单位,不得申报。

  二、课题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优先资助45周岁以下或有良好科研工作业绩的申请人。

  课题第一申请人已承担我局及以上级别在研课题二项及以上的;或承担我局及以上级别课题,其研究期限已满,应鉴定验收而未经批准而延期的,均不得申请。

  联合申请的课题,需明确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课题合作单位应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

  三、申请人可从网上下载并填写《上海市卫生局中医药成果推广项目申请书》,标书双面打印,上下册一套(盖章、签名)及下册五份,分别简单装订成册,随附标书电子文件一份(软盘或其他形式)、课题查新报告二份。有关材料可从“上海卫生网”或“上海市中医文献馆网”公告栏下载(网址:www.smhb.gov.cnwww.zywxg.com)。

  四、各单位审查、汇总标书(含课题查新报告)后,将标书和电子文件一并于9月19-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送上海市中医药科技服务中心(上海市瑞金二路156号),逾期不予受理。

  五、经专家评审确定的项目将列入我局2007年度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计划,同时列入我局中医药科研计划进行深入研究。每项目我局资助4-5万元,同时要求项目申请单位予以1:1匹配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六、本次招标委托上海市中医药科技服务中心、上海市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研究中心承担有关招标、推广的事务工作。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应认真组织申报,总结、研究临床使用情况并不断加以改进、提高,使中医药适宜技术更好地服务于社区工作,促进本市中医药工作的发展。

  二○○七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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