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护培[2008]3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各函授站:
根据浙江省社区护士岗位培训中心《关于2008年(下)社区护士岗位培训考试安排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08年(下)社区护士岗位培训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
二、其他有关事项
(一)补考报名:按照浙江省社区护士岗位培训中心下发的《浙江省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学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2007级在本次安排的考试科目中不合格的学员需到当地卫生局(社发局)办理补考报名手续。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请于10月20日前将《2007级社区护士岗位培训补考报名汇总表》(附件2)连同补考费(10元/门)报市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分中心(市卫生局711室)。
(二)面授培训:各函授站应于考前完成本学期面授辅导任务,面授辅导具体安排由各函授站负责通知学员所在单位,所在单位通知面授学员,同时抄送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并于10月20日前报市分中心备案。为保证培训质量,各学员所在单位应保证学员面授培训时间;各函授站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做好面授培训的各项工作和教学管理;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应加强对面授培训的督导。
(三)成绩评定:各科目总成绩评定方法为:平时成绩占20%(学员的到课率和作业),统考成绩占80%.各函授站应公开、公正地评定学员的平时成绩,于12月15日前报市分中心。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领取时间:2008年12月15日至19日。领取地点:杭州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杭州市卫生培训中心,市卫生局711室)
联系人:赵霞
联系电话:0571-87081632 13357109099
附件:1、2008年(下)社区护士岗位培训考试安排表
2、2007级社区护士岗位培训补考报名汇总表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卫生 教育 培训 通知
抄送:省社区护士岗位培训中心
杭州市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分中心
2008年9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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