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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上)杭州市社区护士岗位培训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杭护培[2008]1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各函授站:

  根据浙江省社区护士岗位培训中心《关于2008年(上)社区护士岗位培训考试安排及有关工作的通知》(2008[第001]号)要求,现将我市2008年(上)社区护士岗位培训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

  二、有关事项

  (一)补考报名:按照浙江省社区护士岗位培训中心下发的《浙江省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学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2004[第002]号)的有关规定,2006级在本次安排的考试科目中不合格的学员需到当地卫生局(社发局)办理补考报名手续。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请于4月20日前将《2006级社区护士岗位培训补考报名汇总表》(附件2)连同补考费(10元/门)报市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分中心(市卫生局711室)。

  (二)面授培训:各函授站应于考前完成本学期面授辅导任务,面授辅导具体安排由各函授站负责通知学员所在单位,所在单位通知面授学员,同时抄送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并于4月底前报市分中心备案。为保证培训质量,各学员所在单位应保证学员面授培训时间;各函授站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做好面授培训的各项工作和教学管理;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应加强对面授培训的督导。

  (三)成绩评定:各科目总成绩评定方法为:平时成绩占20%(学员的到课率和作业),统考成绩占80%.各函授站应公开、公正地评定学员的平时成绩,于5月31日前报市分中心。

  (四)社区实践: 社区护理实践是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的重要环节。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要加强对本地区学员社区实践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并于5月31日前将2008年社区实践计划报市分中心,7月31日前将《社区护理实践手册》及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工本费(10元/人)交市分中心。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领取时间:2008年5月5日至9日。领取地点:杭州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杭州市卫生培训中心,市卫生局711室)

  联系人:赵霞

  联系电话:0571-87081632  13357109099

  附件:1、2008年(上)社区护士岗位培训考试安排表

  2、2006级社区护士岗位培训补考报名汇总表

  杭护培[2008]1号附件.doc

  二○○八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卫生 教育 培训 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科教处,省社区护士岗位培训中心

  杭州市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分中心

  2008年4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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