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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组织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实践技能考核的通知

黑卫科发〔2008〕180号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组织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实践技能考核的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

  按照省卫生厅《2006年中央补助黑龙江省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安排,我省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理论部分统一考试已全部结束,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中加强实践技能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全省社区卫生人员进行实践技能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实践技能考核工作,切实加强本地区社区卫生人员实践技能考核的领导和管理,在实践技能考核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中加强实践技能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大纲》的要求,认真组织实践技能考核。

  二、实践技能考核工作由各地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践。考核项目及标准可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中加强实践技能考核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的五项考核项目组织操作。

  1、休格检查;

  2、心肺复苏;

  3、无菌技术(含隔离衣的穿脱);

  4、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社区管理;

  5、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三、参加实践技能考核人员范围包括经省卫生厅培训的全科医师骨干人员和各地市培训参加全省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理论部分统一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各地考试学员成绩单附后)

  四、全省实践技能考核工作于2008年5月末前全部结束,请各地抓紧时间组织实施。各地实践技能考核结束后,要及时填写《黑龙江省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实践技能考核合格人员汇总表》,该表将做为颁发“黑龙江省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依据,实践技能考核结束后请各地对这次培训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将总结报告及考核合格人员汇总表于2008年5月30日前报我厅科教处。

  附件:1.各地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理论统一考试成绩单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联系人:李淑芬

  联系电话:0451-85971012

  传真:0451-85971022

  主题词:卫生  社区  技能  考核  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2008年4月14日印发

共印25份

  黑龙江省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实践技能考核合格人员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 称 工 作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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