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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关于加强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各全科医学培训基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6]39号)和省人事厅等4部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鲁人发[2006]32号),提高社区卫生技术人员服务水平,促进我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健康发展,各地在做好社区卫生技术骨干培训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现提出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管理。对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全科医学工作,未取得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必须经岗位培训合格,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各地要将岗位培训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确保2009年底前已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达到相应的岗位执业要求。本通知下发后,新上岗人员必须经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培训组织。各市要制定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培训计划编制、学员组织、培训基地管理、培训监督指导和结业统考组织等工作,及时解决培训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三、培训内容。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严格按照卫生部印发的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大纲要求培训,采取理论授课、实践技能培训和社区实践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可采取脱产、半脱产的集中培训方式。培训教材统一使用卫生部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规划教材。

  四、考核与发证。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结业考核采取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理论考试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技能考核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省卫生厅颁发的相应专业的社区卫生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合格的依据。

  五、各地要抓紧做好2009年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报名组织工作,尽快安排学员到基地培训。各培训基地要建立健全培训学员学籍档案,并在学员入学后30日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填写《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报名汇总表》、《社区护士岗位培训报名汇总表》报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省直基地备案,同时报送电子版至sdsqkyx@126.com.

  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教材订购等具体事宜,请与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省直基地联系

  联系人:郑文诚

  电话:0531-86305138

  E-mail:sdsqkyx@126.com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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