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第4号公告、河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第1号公告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手册等内容,现就我市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1.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相关专业或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2009年1月1日前,不具有前款规定的学历,但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2010年兽医相关专业或水产养殖专业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注:兽医相关专业是指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动物医学、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兽医、动物医学包括动物医学、兽医、兽药、动物卫生检疫、动物疫病防治等专业。畜牧兽医不包括畜牧专业。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1.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采取考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2.考生按照县(市、区)报名点的统一安排,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进行报名。由县(市、区)报名点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筛。
报名时,考生需向所在县(市、区)报名点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相关专业或水产养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提交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2010年兽医相关专业或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交考生所在学校院系证明1式2份(证明格式附后,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学校院系证明)。
县(市、区)报名点需将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资料统一收取,待现场确认时报市考点办公室。
3.网上报名时间:7月10日至7月24日。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准备电子版的小二寸红底正面免冠近照(电子照片尺寸为33mm×48mm,宽390像素×高567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文件大小不超过40KB)。
4.现场确认时间:8月2日至8月13日。现场确认地点:廊坊市考点办公室。
各县(市、区)报名点办公室负责组织辖区内初筛合格的考生,按照市考点办公室规定的时间,统一到现场进行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初筛时收取的考生资料。
5.通过省考区复审的考生,由所在县(市、区)报名点办公室负责通知,并核发准考证。
二、考试缴费标准及方式
1.缴费标准。根据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0〕25号),每位考生每科缴纳考务费70元,4科考试科目缴纳考务费共计280元,报名费10元(2010年临床技能考试暂不开设,也不收取考务费)。
2.缴费方式。考生在报名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时一次性缴纳。
三、准考证领取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应于10月8日至10月15日到其自主选定的县级报名点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10年10月24日。
具体安排为:
试卷一、试卷二:10月24日上午9:00-12:00.
试卷三、试卷四:10月24日下午14:30-17:30.
(二)考试地点: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100道题,每张试卷分值为100分,四卷总分为400分。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基础科目。包括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兽医药理学和兽医法律法规;
试卷二: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
试卷三: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和中兽医学;
试卷四: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牛、羊、鸡、犬、猫和其他动物疫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四)考试纪律
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可在廊坊市农业信息网兽医专栏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栏目中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相关法律法规查阅(网址为:http://www.lf.heagri.gov.cn/langf/inc/showdetail.jsp?id=97243&typeid=667),并自觉遵守。
五、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布。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待考试结束后,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并公布。
通过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人员,凭身份证到所在县(市、区)报名点办公室领取农业部统一印制的《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报名时未提交毕业证书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的,领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由市考点办公室和县(市、区)报名点办公室留存。
六、考试复习与备考
考生可依据《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参照《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应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
市考点办公室已为考生寻找到免费的参考资料(模拟考试题库等),可登陆廊坊市农业信息网兽医专栏参阅下载。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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