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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畜牧局关于认真做好执业兽医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畜牧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进一步深化兽医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执业兽医制度建设,农业部出台了《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8号)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公告第145号),并明确我省为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5个试点省份之一,2009年底前全面完成执业兽医考试试点工作。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执业兽医制度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成效

  推进执业兽医制度建设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的需要,是我国兽医体制改革的需要;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是从事动物诊疗和动物保健等经营活动的兽医技术人员开展执业活动的必备资格,是开办动物诊疗机构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必备条件之一,也是规范兽医执业行为、提高执业兽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的重要政策保障。各省辖市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按照农业部的安排,今年在重庆市、河南省、吉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等5个省份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点工作。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并且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此,省局成立以局长谢振生为组长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区办公室,考区办公室设在医政药政处,由周瑞兰同志兼任考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考试考务工作。各省辖市畜牧局也要成立考点领导小组及考点办公室,明确机构、明确专人、明确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方法步骤

  为保障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点工作扎实有效、顺利开展,省局已按照农业部的要求,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点工作方案》,各省辖市(考点)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考点具体的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人员职责、工作内容、方法步骤、时间要求、责任单位等,做到一环扣一环,环环有落实。

  三、广泛宣传发动,摸清生源状况

  一是召开启动会议。省局召开由各省辖市(考点)主管局长、医政科长、农牧院校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点工作启动会议,明确工作职责、工作内容、方法步骤、时间要求。各省辖市(考点)也要尽快把工作任务布置下去,提早准备。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信息网络等多种媒体,在“河南省畜牧业信息港”和《河南畜牧兽医》杂志上开辟专栏,宣传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法律、法规,政策、报考要求、条件及程序等,做好生源的宣传发动。三是印刷宣传手册。向兽医诊疗机构、规模养殖场、基层兽医服务机构、农牧院校、兽药和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等从事兽医诊疗活动的技术人员,宣传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积极报考。四是搞好生源摸底调查。各地要按照国家执业兽医资格报考条件,对现有兽医从业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落实生源数量,为科学布置考点、考场,精确印制考卷、证书做准备。医 学教 育网搜集整理

  四、组织考生报名,严格审查标准

  组织考生报名工作是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关系着试点工作的成败。各省辖市(考点)要在生源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积极组织考生报名。一是对现有从事诊疗活动的技术人员宣传取得兽医执业资格证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诊疗机构无执业兽医的不得开业,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不得开具处方;二是鼓励符合报考条件,将来准备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人员参加报考;三是鼓励农牧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参加报考,为今后就业奠定基础。要严格报名条件:凡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2009年1月1日前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均可报考。

  五、精心组织考试,完成试点任务

  组织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是试点工作的核心环节,是关系着试点工作成败的关键环节。各省辖市(考点)务必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第一步各省辖市(考点)要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录入汇总考生信息、上报考生名单和试卷需求数量(六月底前)。第二步要根据考生报名情况联系安排好标准考场,编排、打印好准考证,将准考证发放到考生手中,并收取考试费(七月底前)。第三步完成考务人员培训工作。省局(考区)办公室向每个考点派两名考试监督员,负责监督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各省辖市(考点)要根据考生人数,每个综合知识考试考场配备两名监考员,监考员由各省辖市(考点)办公室聘任,报省局(考区)办公室备案。考区完成对考试监督员培训、考点完成对考试监考员的培训(八月底前)。第四步各省辖市(考点)负责接收试卷,组织考试,并回收本考点的试卷、答卷、答题卡,销毁试卷,同时将答卷、答题卡和备用卷上交考区办公室(九月份前)。第五步各省辖市(考点)将获得的《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发放到考生手中(12月底前)。各省辖市务必做好部门协调工作。在考试前后,要做好试卷、考试的保密和保障等工作,要有专门的试卷存放地点,试卷运输途中、到达考点及试卷回收、报送过程,均要严格保密,必须与保密、纪检监察、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衔接,请求配合。考试过程中还需要有电信、电力、卫生等部门的配合支持,因此必须做好部门协调、沟通,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六、依法注册备案,严格执业管理

  取得执业兽医师(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从事诊疗活动的,应当向注册机关(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兽医执业注册(备案)。各注册机关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符合注册条件的,发给由省统一印制的《兽医师(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各注册机关要按照《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执业兽医的执业活动进行依法管理,规范从业行为,支持执业兽医依法履行职责,对在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执业兽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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