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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成都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方案

  根据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做好2010年四川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畜食函〔2010〕133号)要求,制定我市《2010成都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方案》,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

  (一)制定方案

  工作任务:各区(市)县要根据《2010年成都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区(市)县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和考点办公室,以及本地区考试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等。

  时间安排:2010年5月10日前

  责任单位: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区(市)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

  (二)宣传发动

  工作任务: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平面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兽医院校、动物诊疗机构、乡镇畜牧兽医站和规模养殖场等广泛宣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要求、内容、方式和步骤等,使相关人员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更深层的了解和认识。

  时间安排:2010年4月—7月。

  责任单位:各区(市)畜牧兽医管理部门。

  (三)动员部署

  工作任务:各区(市)分别召开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各项考试工作。

  时间安排工作:2010年4月—5月。

  责任单位: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区(市)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

  (四)考务培训

  工作任务:组织对考点和报名点考务人员进行考试报名、考务管理等工作培训。

  时间安排:2010年5月—9月。

  责任单位: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区(市)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

  二、组织实施阶段

  (一)组织报名

  工作任务:根据农业部发布的考试公告,考生在网上报名。各区(市)县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各考点按农业部制定的考务工作规则,确认报名信息,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将考生信息汇总报市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

  时间安排:2010年6月—7月。

  责任单位: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区(市)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

  (二)考试费用

  工作任务: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物价〔2010〕176号)精神,省畜牧食品局在组织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向报考人员收取考务费。具体由考点办公室在现场确认环节代收,并出具在省局领取的财政票据。收费标准:兽医综合知识考试(共4科)每人每科70元,临床技能考试每人80元。考点办公室按要求报送考试报名资料时将考务费和发票存根等一并上交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

  时间安排:2010年6月-7月。

  责任单位: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区(市)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

  (三)安排考场

  工作任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考点,组织考点安排考场,按照农业部规定编排准考证,并将考点、考场情况报省畜牧食品局。

  时间安排:2010年7月。

  责任单位: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区(市)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

  (四)发放准考证

  工作任务:市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将准考证逐级发放到考生手中。

  时间安排:2010年9月。

  责任单位: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区(市)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

  (五)考务培训

  工作任务:组织对监督员、巡考员和监考员等考务人员进行培训。

  时间安排:2010年9月。

  责任单位: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区(市)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

  (六)运送试卷

  工作任务:市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接收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送来的试卷,并下发到各考点。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责任单位: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区(市)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

  (七)组织考试

  工作任务:考点负责接收试卷,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回收本考点的试卷、答卷和答题卡,销毁试卷,同时将答卷、答题卡和备用卷上交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责任单位: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区(市)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

  (八)发放考试成绩通知单

  工作任务:根据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公告考试合格标准。市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收到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放的考试成绩单后,发送至各区(市)县,各区(市)县发放到考生。开通网上成绩查询。

  时间安排:2010年12月。

  责任单位: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区(市)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

  (九)发放资格证书

  工作任务: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考试合格人员,生成证书号、打印执业兽医资格证书,逐级发放到省、市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证书信息同时网上发布,并开通网上查询服务。市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负责将证书发到各区(市)县,各区(市)县负责将证书发给考生。

  时间安排工作:2011年1月。医学教育 /网搜集整理

  责任单位: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区(市)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

  四、总结评估阶段

  工作任务:各区(市)县对照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要求,对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材料报市农委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时间安排:2011年2月。

  责任单位: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区(市)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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