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总医院于近日在原有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总医院专门成立了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重点对不同职称医师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进行集中考核,以扎实推进医院正在开展的“四项活动”。
规范医师定期考核旨在加强对医师执业的管理,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据悉,医师定期考核内容中,业务水平测评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等;工作成绩评定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一定阶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的情况;职业道德评定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此外,医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更值得一提的是,在总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中,考核结果与医师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总医院医务部部长钱博表示,这个方案出台后,对医师考核更加标准细化并有“法”可依,从医生的角度来说,对医生自我完善和提高有了约束性的文件;从患者的角度来说,医生提供更规范安全的医疗服务,患者会感到更安心。尤其是在“四项活动”学习自查阶段中,这项考核制度及实施方案使活动开展得更加扎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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