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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担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报告

  卫生厅医政处: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落实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省卫生厅《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统一使用医师互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的通知》精神,保障考核质量及软件的推广和使用,我会申请承担全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并针对如何贯彻落实以上文件精神,保障考核质量,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在医政处的领导下,以协会为依托,发挥协会专家群体优势,成立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7-9名,委员30-50名。办公室设在省医师协会,设主任1名,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牌子挂在省医师协会。委员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山东省卫生厅《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考核管理办法和考核工作规章制度。

  (二)负责对全省考核工作进行全面监管(包括监督、检查和指导;考核工作质量验收、资料搜集、汇总上报;省直不足100张床位、医师人数不到50人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对考核机构、医疗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培训等)。

  二、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统一使用医师互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的通知》精神和卫生厅的要求,对全省互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单位工作人员定期轮训,不断提高管理素质和技术水平,使我省的医师定期考核实现信息化和网络化。

  三、为了使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有经济保障,建议省卫生厅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办公室划拨一定的资金,作为活动经费。办公室也可通过与有关网络公司的联手服务,从中获取一定的资金,补贴办公经费。

  四、为了做好全省统一使用医师互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建议医政处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出资安装《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1套。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定期接受培训。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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