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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关于11月15日和11月30日上报有关医师定期考核相关材料的重要通知

  根据《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辖区各二级医院(100张床位以上)承担本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承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承担辖区内中、小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医师考核工作;公共卫生机构(50名医师以上)医师考核工作由本单位承担;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由海淀区民营医协会承担;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考核工作,由海淀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指定考核机构承担。

  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不在以上前五类医疗机构范围内如——营利性幼儿园、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学校内医务室、中专、技校、宾馆、公园内医务室、非营利门诊部、等。

  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海淀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已把承担海淀区医师定期考核的机构(共11家)名单、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相关表格及文件挂在海淀区公共卫生与医疗信息网的公告栏目及下载专区中,请大家选择考核机构,并于2010年11月15号前将选定考核机构的名称及参加考核人员名单<附件2:北京市(海淀区)医师定考核人员申报表>报海淀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请大家注意(填报所有表格要按海淀区公共卫生与医疗信息网上所公布为准并按要求分类填报,共分四大类: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其中再分执业医师和助理执业医师)。一份纸质版,报海淀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海淀区卫生局811室);一份电子版,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到考核办公室指定邮箱,邮箱地址hdwyzk@163.com.海淀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经审核后通知承担考核任务的医疗机构,承担考核任务的医疗机构接受任务后再通知被考核机构具体考试事宜。

  职业道德和工作业绩由医师执业注册所在机构进行初步考核,并在《海淀区医师定期考核表》附件6上签署评定意见,此项工作要于2010年11月30日前完成。接受任务的考核机构对初步考核情况进行复核;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海淀区医师定期考核表》附件6填好后由医师执业注册所在机构保存,待业务水平测评时交与选定考核机构负责。

  海淀区民营医协会联系电话及邮箱:

  8202.5288

  邮箱:bjhdmyyxh@163.com

  海淀区卫生局医政科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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