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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北京市朝阳区双桥医院等15家单位承担医师定期考核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京卫医字〔2010〕85号)、《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0年医师定期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卫医字〔2010〕134号),经朝阳区医师定期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北京市朝阳区双桥医院等15家单位符合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机构条件,现委托下列机构为朝阳区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名单如下:

  第二批朝阳区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共15所):

  北京市朝阳区双桥医院

  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五洲医院

  北京玛丽妇婴医院

  北京美中宜和妇儿医院

  各考核机构应严格遵守《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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