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
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卫生部《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乡村医生定期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和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当涂县乡村医生定期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当卫〔2009〕41号)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乡村医生定期考核考试不及格补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考试不及格的和因各种原因没有参加考试的乡村医生。
二、考试范围
1、业务知识(60%):农村内外科常见病。
2、法律法规(40%):传染病防治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考核办法。
三、补考时间医学教 育网搜集整理
2009年11月13日上午9点至11点。
四、补考地点
县卫校。
五、责任
(一)各乡镇卫生院应按规定及时通知到应参加补考的乡村医生。若因组织工作不力未及时通知乡村医生补考的,引起后果的,由卫生院承担责任。
(二)乡村医生应当严格遵守《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等规定,接受乡村医生考核,凡无正当理由仍不参加考核的、不参加补考的、补考仍然不及格的、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的、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其考核结果均为不合格。县卫生局将依法分别给予责令停止执业3-6个月或注销其执业注册等处罚。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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